此案为轿车和摩托车相撞,甲方:驾驶轿车主 乙方:驾驶摩托车主 丙方:摩托车后座者。甲方没按照交通指示行驶(车辆轻损 人未受伤 有保险),乙方逆行、闯红灯、载人、无证驾驶(车辆轻损 甲方乙方均受轻伤并住院23天 无保险),交警判双方都有责任。请问甲、乙、丙三方为什么样的责任关系?都有哪些赔偿项目?该事故如何赔偿?
人
发表于 2016-05-10 20:22
向TA提问责任关系由交警部门予以认定。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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