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和我女友共同生活了近半年,并且由我出钱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和房产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房产登记手续尚在办理。现在双方感觉彼此不是很合适,决定分手。但我女友提出我们是共同吃住,购房款中应有她的一部分,而我听说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是这样吗?

海南-昌江 发表于:2016-05-26 14:3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昌江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昌江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