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个公司,我担任法人代表,2009年公司与原告达成并签订协议共同开发一个石场,原告投资10万,公司负责管理及其他事务,签订协议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并盖公司公章,原告把钱交给我,我给原告出具了一张收条,收款人签的我的名字,现在因为协议无法执行,原告将公司和我一并起诉,要求我返还他投资款10万,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6-04-15 23:23
向TA提问以职务行为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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