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于是2015年1月在宿迁市中通名仕佳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拿钥匙时,开发商要求必须把钱交齐才行,拿钥匙后去验房,发现客厅中间地面下沉有4cm,在四周墙上有开发商测量的数据,很明显。地面有很多大裂隙,其它房间也有不同程度的下沉,当时在验房报告上就写明房间地面下沉。随后就没人理我了。我打本市投诉电话12319反映情况,后经建设局质检站,开发商协调施工方,最后施工方只同意按标准维修,而我认为施工方多次维修拖廷我装修时间,质量存在问题应该赔偿。施工方不理,说我要告就去告。请问我该如何去做?能否要求赔偿?

江苏-宿迁 发表于:2016-06-16 09:44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宿迁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宿迁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