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六年前我姐在父母的安排下跟一个香港人在香港结婚登记了,但因性格不和并没有在一起,也未办理离婚手续。回大陆后,她又交了一个男朋友,并与其在大陆结婚,现已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但现在香港那个要她申请过去香港定居(香港那个还不知她已在大陆结婚了),等定居了再跟他离婚,我姐很想过去香港,但因大陆的这条婚姻,让她不知该如何是好。请问她这样的情况,可以先跟大陆这个丈夫离婚,再申请去香港的定居吗?

香港-香港 发表于:2016-04-15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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