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案件是他人故意伤害我轻伤,然后就是检查院让我写了份,刑事附带民事的诉状送到了法院。今天在法院,法官说你的案件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民事,一个是刑事。法官就我的民事案件做出了调节,对方同意赔偿我的所有损失,然后让我签署一份,协议,最主要的是,上面写着我同意撤诉,这样是不是就意味着, 对方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还是后面会对刑事作出判决!请问一下,是这样的处理流程吗?

河北-廊坊 发表于:2016-05-2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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