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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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09 17:10
向TA提问一、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较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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