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名生猪养殖户,自己由于有一个小型酿酒作坊,顺便养殖了一些生猪,属于典型的家庭经济作坊型养殖。 一个月前,圈里面养的生猪一两只出现了嘴蹄溃烂,在养殖方面我具体也知道生怕是口蹄疫,当地乡政府早就明文规定,牲口出现口蹄疫类似症状一律宰杀、掩埋,当时也就有了侥幸心理,就请了当地一名会医治牲口的土医生医治,本以为医好了就可以万事大吉。没想到医了半个月而且花了两千来块钱,生猪并没见好转,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该土医生见医治不好生猪竟然跑去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当即就组织人把我养殖的几十头生猪全部宰杀掩埋,后来才一打听,原来那个土医生是乡政府请来专门报告这类情况的。乡政府把疑似口蹄疫牲口宰杀掩埋都无可厚非,为何请来的人专门报告类似的口蹄疫现象却又要去帮人家牲口医治,这不是从中牟取一点私利吗?不是徇私舞弊吗? 现在我就是咨询一下各位律师,针对这位土医生我该用何种法律手段维护当地广大生猪养殖户的利益,可否起诉?起诉的程序又该如何?(待详)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