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进入妇幼保健院生产前,小孩的胎心、血压、温度全部正常。但是生产结束后,告知小孩已经死亡。 医院方并没有采取所谓的急救,最后还骗我们说:“死亡的小孩是女婴”。最后才得知医院给我接生的是男婴,医院还伪造我的签名,私自销毁尸体(我们要求见一见死婴,也被拒绝了)。 我们怀疑是婴儿被盗了,所以也打过关系。但是没有取得胜诉,请各位帮帮忙——让妇幼保健院承担该有的失责处罚,并重新进行DNA取血鉴定。因为我上网不方便,可以电话联系我:18244296102。 详细情况也可以进入QQ空间查看:http://user.qzone.qq.com/1357428557/blog/1304325255
人
发表于 2011-05-06 08:28
向TA提问建议以医患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妇幼保健院,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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