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的公司,以公司名义共同购买土地, 其中股东一方无力还贷,土地有可能被收回,请问该怎么办保证有能力一方的权利。 房产价值84万。 想分开,有独立的产权。因为当时以为可以分。才合伙购买的。现在政府说分不了
人
发表于 2012-11-01 14:29
向TA提问你好。公司的权益是全体股东的,你现在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剥离优良资产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会直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不过,,一般可以通过另外的形式处理。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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