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结婚之前我们一起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我出了将近70%的资金,房产证上的名字我们都有,要是我们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处理
人
发表于 2013-10-31 10:27
向TA提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发表于 2013-10-31 11:28
向TA提问你好,该房子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由你们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具体可电话咨询:13616052832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