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太原人,有一位孤儿,身患三级智力及身体多重残疾,父亲是农户,母亲是城镇户口,他随母亲的户口是城镇居民。由于母亲身患遗传的癫痫疾病,所以他一出生就由他姑姑抚养,他今年25岁了,父母早已离开人世,父母去世没给他留下任何有价值的财产,只留下3间土窑洞。去年父亲的房子所在地被划为城陷区,所有居民都得搬走,村里领导说他属于有房没户人员,国家只给补偿不给房子 现在,他姑姑已是81岁高龄之人,而且所住房子是公房,老人如果去世,房子会很快交回 我想请教一下您,像他这样情况的人,他应如何做,才能要到房子呢? 如果得不到房子,国家对这类人员有政策给予安排和照顾吗?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