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鉴定新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怎样的
人
发表于 2020-06-04 09:30
一级: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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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89岁老年人,精神鉴定;伤残评定为人体损伤9级。护理期120天,营养期90天,请问大概多少补偿,谢谢,护理期家属没有固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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