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妻子结婚时两人一无所有,而结婚十几年,我们的孩子已经14岁了,我们有三处房产,但是其中一处是我们共同挣来的,另外两处是国家征用土地换来的,但是目前的情况是,这土地是我老公他工作单位倒闭时分的,我们家里的支出根本不够老公花销,家里的经济来源是我出外打工挣来的,还有一部车,请问如果我们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人
发表于 2012-10-27 15:44
向TA提问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你比照着去区分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予以判定。另外,财产分割还涉及很多相关因素。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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