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已死亡,夫妻另一方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手续才能够变更房主姓名?还有死亡的房主还有儿子,而且和妻子方没有血缘关系,姓名变更是否还需要儿子同意,如果变更名字后,儿子是否还有权要回?
人
发表于 2012-10-13 15:03
向TA提问因你叙述的案情不清楚、不准确。我理解你提的问题是: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登记在死亡一方名下),另一方如何将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死者的儿子是否能主张权利?
1、首先,看该处房产的所有权是谁的,是死者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这是最关键的。其次,看死者有无遗嘱。有遗嘱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如果是死者个人财产,直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继承权;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将夫妻另一方财产分出,属死者部分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是家庭共同财产的,同样应先分配后,死者部分再继承。
2、产权的变更,按程序是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凭公证书或经房产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房产分割文书,方可办理变更;如果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单方变更,其他继承人是可以主张相应权利的。
发表于 2015-06-08 21:19
向TA提问变更房产所有人,必须所有的合法继承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过户。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