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两个月加二十三天老板也没发工资,又没订劳动合同,我提出辞工以有二十多天,要等招到了员工才让我走,如果我要走就不给我全部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2-10-15 12:31
向TA提问你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请求解决;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这种情况你没有必要在等老板招新员工,你给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即可离开。你在主张支付劳动报酬的同时,可以要求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劳动报酬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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