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个女朋友今年在进一个工厂的时候,因为忘记带身份证了,于是就向我借了身份证去登记入厂。令人想不到的是,我的这个朋友在上班期间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指压伤了,当时立即送往甲医院救治,入院后医生诊断说是右手骨折,并进行了手术。在手术后朋友有出现呕吐的现象,但是医生说这是正常的,也没太注意,就回家休养了。但是一周后,朋友的病情突然加重,家人急忙送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后医院说病情严重了,需要转院,于是便转到了乙医院。结果转院后的第二天朋友竟然离我们而去了!!!乙医院给的诊断是全身系统衰竭死亡!!我感到很悲愤!为什么当时甲医院没有发现朋友的病情严重?这件事该由谁来负责?各方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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