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结婚后感情都不怎么好,没有原来的感觉了,现在想离婚但是房产当时是写了他的名字,股票全在我的名下,那我们离婚后,财产要怎么划分啊?我可以拿到多少?
人
发表于 2012-10-09 23:43
向TA提问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是否可以对你所述财产进行分割关键在于你们之间的财产是否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你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即可做出判定。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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