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毕业生就业的问题,我是今年毕业的,校招的时候去了一家单位实习,他们给我的实习工资只是补贴,就几百,都低于本地最低的标准,想想为了转正,就算了,可是现在转正了,工资还是很低,和当初说的完全不一样,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2-11-01 12:15
向TA提问你好,你所在的这个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便是试用期也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
实习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转正了就应按照该单位同岗位人员同工同酬,可向单位提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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