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并没逃跑自动报警,证件齐全,责任书是全责,7天提交检察院,这情况能否判刑。
人
发表于 2012-09-29 23:12
向TA提问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你要看有没有上述情况出现,如果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再详细的可以向我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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