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个月前我被一辆私家车撞了,后来我在医院住了几天后就出院了,双方在住院期间有协商签订协议说我方有将所有材料提供给肇事司机去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完成后我方可以不理会肇事方的任何索要材料的要求。在保险理赔完成后的某天,肇事司机找到我说要一份我的具体身份资料,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以协议中的那一条款为由说不提供给他?
人
发表于 2012-10-12 23:06
向TA提问既然保险理赔已经结束,他还要你的身份资料干什么呢,如果对方没有经过你核实的正当理由你完全可以拒绝。即便是要提供,也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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