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经离婚快6年了,我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新家庭,我现在的孩子也3岁了,之前离婚的时候,我和前夫约定孩子和共同财产归他,我不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现在我前夫突然找我,说要我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2-10-15 12:40
向TA提问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前夫现在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你是有义务承担的。如果你前夫不是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故,无力承担抚养费,则可以拒绝。因你们当时约定属你应享有的共同财产归男方,实际上就是考虑到孩子随他生活,你不支付抚养费,才那样约定的,所以其本意就是以你应得的共同财产一次性折抵为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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