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姐姐和其丈夫离婚,法院将2岁的孩子判给姐姐,孩子5岁的时候,在村委会证明下,立了字据,丈夫将孩子领走,而且不让孩子和姐姐见面,1年后,姐姐能将孩子领回来吗?字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的结果却被村委会改了,村委会这样做对吗

辽宁-朝阳 发表于:2012-12-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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