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天前,我在去上班的路上突然想起一些重要资料遗忘在家于是打电话跟老板说明情况后,折回家中。但是,在回去的路上被车撞到,花了很多医药费。我想问下,我可以找公司赔偿部分医药费吗?
人
发表于 2013-01-24 13:51
向TA提问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具体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专门机构评定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发表于 2013-01-24 15:01
向TA提问上下班途中属于工作时间,所以你说的情况应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同时不妨碍你进行交通赔偿诉讼。
发表于 2013-01-24 19:42
向TA提问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发表于 2013-01-25 10:54
向TA提问上下班时间遭遇交通事故,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发表于 2013-01-26 07:52
向TA提问属于工伤,可以找公司赔偿
发表于 2013-01-23 20:57
向TA提问属于工伤,应予以赔偿。
发表于 2013-01-24 09:05
向TA提问上下班的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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