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上个月在市内环线上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同车的一个朋友死亡。我表哥负全部责任,后来跟家属私了,别人同意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交警说呈交法院后要判刑。我表哥是自己报案,这应该是自首情节吧.
人
发表于 2013-01-15 09:24
向TA提问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应该属于自首。但不同地区法院对该问题的认定却大相径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而同是交通肇事,同是主动及时打电话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肇事行为,在北京延庆法院算作自首,可获得轻判。也就是说,事故若发生在北京市延庆县,那么他将被认定为自首,获得宽大处理;而如果这名司机不走运,开着汽车在浙江省境内肇了事,那么,他的报警只能算履行配合警方的义务,而不能减轻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3-01-08 20:06
向TA提问你好,不属于自首,但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可以争取判缓刑。
发表于 2013-01-08 21:40
向TA提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争取轻判。
发表于 2013-01-08 23:20
向TA提问属于自首,加上积极赔偿,可以从轻处罚。
发表于 2013-01-09 09:43
向TA提问自动投案,属于自首,积极赔偿,可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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