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刚结婚五个月,跟我老婆之间矛盾重重,准备跟她提出离婚,所以我想请问下,当初给女方的十万聘礼还可以要回来吗?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05-05 20:11
向TA提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发表于 2013-05-05 23:07
向TA提问就你说的情况来看,司法实际中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发表于 2013-05-06 09:02
向TA提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发表于 2013-05-06 14:13
向TA提问你与妻子结婚后并共同生活5个月,你的情况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因此,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联15019637618(倪家文律师),广东联顺律师事务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二路38号商务楼5座405-406。
发表于 2013-05-06 16:17
向TA提问一般是不可能返还了。
你与妻子结婚后并共同生活5个月,你的情况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因此,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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