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上个月来到公司正式工作,说好的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签合同交五险,月工资两千六。现在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四个月了了,不但没给签合同交五险,他们找到了新的技术员打算把我撵走,我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
人
发表于 2013-05-03 10:27
向TA提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录用通知,入职登记表,单位盖章的工卡等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支付入职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补缴五险一金。
发表于 2013-05-03 11:29
向TA提问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继续工作。但单位既然已经无意留你,那通过仲裁再留到单位就没意思了,尽量通过仲裁要赔偿了。
发表于 2013-04-29 23:24
向TA提问收集劳动关系证明,收集相应证据,为劳动仲裁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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