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一个小公司的办事处做了一年,那个办事处就他一个人,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怕走了公司就不认他不给他工资,想请问一下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5-03 10:35
向TA提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录用通知,入职登记表,单位盖章的工卡等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支付入职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
发表于 2013-05-03 14:28
向TA提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当然前提得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可来电或QQ联系
发表于 2013-05-03 15:43
向TA提问申请劳动仲裁
发表于 2013-05-02 16:14
向TA提问留下用工证据,工资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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