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因为被人打了,对方就逃跑了,当时在警局有立案,现在又遇到当事人了,请问我还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吗?如果又报案让警察抓到对方
人
发表于 2013-06-07 16:53
向TA提问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对方索赔。
发表于 2013-06-07 18:40
向TA提问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发表于 2013-06-07 23:05
向TA提问赔偿责任是逃不掉的。
发表于 2013-06-08 10:03
向TA提问您好!您的伤情是轻伤?重伤?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现在嫌疑人被抓到了,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将来检察院会通知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发表于 2013-06-08 10:14
向TA提问要求对方赔偿。
发表于 2013-06-08 22:14
向TA提问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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