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已经通过交警协调赔偿对方的医药费用了,当时对方也同意这些赔偿,两年后现在对方又起诉到法院要求再度补偿,请问这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3-06-03 10:11
向TA提问如果当时针对赔偿事项已做了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现在对方又以此起诉,若没有证据证明之前所签订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情形的,法院一般不再支持对方的诉求。
发表于 2013-06-03 10:48
向TA提问如果调解的数额比发生损失的数额过低的话,是可以再次起诉要求赔偿的
发表于 2013-06-03 15:17
向TA提问要看具体案情,不好先下结论。
发表于 2013-06-03 20:47
向TA提问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细了解案情后提出答辩意见。
发表于 2013-06-02 12:06
向TA提问人身损害是一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受理案件了吗?如果当时签的有赔偿协议,对方现在又没有可以证明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或者是赔偿协议显失公平情形的,法院即使受理案件,也不会支持其请求的。
发表于 2013-06-02 13:22
向TA提问您好,一般无证据表明非真是意思表达,不会受理。
发表于 2013-06-02 15:12
向TA提问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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