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了两年,刚开始我们感情挺好的,这一年来我们的感情渐淡,甚至上个月我生病住院了,丈夫都没有出现也没有短信或者电话慰问更别提住院费有没有承担,后来我出院了,他出现了第一句话是离婚,要我孤身一人离开他,他表示不承担我的生活费和医药费等,就这样抛下这些话再次消失,请问他这样的行为可以构成遗弃家庭成员吗?如果离婚了我能不能提出赔偿呢?
人
发表于 2013-06-01 17:22
向TA提问你可以起诉离婚,主张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你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是外借的,应当从共同财产中去除后再进行分割;如果你有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可以向法院主张多分财产。
发表于 2013-06-02 10:36
向TA提问你可以起诉离婚,主张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你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是外借的,应当从共同财产中去除后再进行分割;如果你有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可以向法院主张多分财产。
发表于 2013-06-01 16:20
向TA提问1、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对方如有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
发表于 2013-06-01 16:46
向TA提问您好,如果感情破裂,可以申请离婚,
可以详细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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