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彝族的姑娘,去年2005嫁到了福建,现在有一个男孩5岁了,我打算在要一个小孩,能否再生第2个小孩,如果再生要罚款吗?
人
发表于 2013-07-03 17:20
向TA提问针对少数民族的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一)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 (二)夫妻双方在少数民族乡、村居住或者工作满五年。
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规定。
如果还符合其他规定的也可以生育第二个子。比如归侨、烈士子女、双方独生子女、人口密度等。
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倍至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发表于 2013-07-03 20:40
向TA提问要看当地的计生政策,建议咨询计生部门。
发表于 2013-07-02 15:23
向TA提问一般不符合条件。
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发表于 2013-07-02 16:21
向TA提问看看你们双方是否符合要二胎的条件。符合就不交,不符合就需要交。
发表于 2013-07-03 09:23
向TA提问要看当地的计生政策,建议咨询计生部门。
发表于 2013-07-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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