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她已经怀孕了,而且已经7个多月身孕了,她从五个月时开始申请,申请到现在一直都不给审批,请问那家公司是不是违法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告这家公司替自己维权?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06-18 09:06
向TA提问国家规定: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所以你妻子只怀孕7个多月,并未达到享受国家规定之带薪产假待遇。
发表于 2013-06-17 15:44
向TA提问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产假执行。
发表于 2013-06-17 17:12
向TA提问你老婆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开始时间应从产前15天开始;孕期企业不能安排不适于孕妇所从事的工作。
发表于 2013-06-17 17:40
向TA提问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发表于 2013-06-17 22:46
向TA提问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发表于 2013-06-18 21:25
向TA提问产假是临产前请,七个月没有法定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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