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我在一家餐厅打工,是做服务员的,有一次准备给客人端菜上桌的时候,不下心摔倒。因为当时餐厅的地板保洁员刚洗好,所有有点滑,导致我人摔倒在地而端在手上的菜也烫伤了我的整支左手的手臂及手掌,后来去医院检查说是轻微的烫伤,只要涂抹些药膏几天就好了,但是好了之后会留疤,在去医院检查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个人所付的。之后我告上法庭要求我打工的餐厅,赔偿我到医院治疗的所有费用,但是法院说不支持,不会赔给我治疗费等?请问我该怎么办呢?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呢?

上海-嘉定区 发表于:2013-08-0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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