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单位上班,因为身体的原因会经常生病请假,之后又动了一个左右手术,请了半年的假休养,就在休养期间,单位就通知说让自动辞职,这样公司会赔偿一部分的钱,请问这样可以吗?
人
发表于 2013-06-21 14:39
向TA提问双方可以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发表于 2013-06-23 12:01
向TA提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
如你本人不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发表于 2013-06-25 00:28
向TA提问你同意就可以。
发表于 2013-06-25 10:11
向TA提问1、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而无其他法定事由,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2、双方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赔偿或补偿。
3、若你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存在法定事由,法律亦规定有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还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