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好几年了都没怀上孩子,后去医院检查,结果为我无法怀孕,跟老公商量决定收养个孤儿,想咨询下收养孤儿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
人
发表于 2013-06-12 20:51
向TA提问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发表于 2013-06-13 10:02
向TA提问您好,可以参考收养法规定,结合当地政策。
发表于 2013-06-14 08:53
向TA提问首先,你们是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另外更可以直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只要你们都是自愿的。收养以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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