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见同事很委屈的样子,原来是昨天她前夫来找她,把强行带她到一家宾馆,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所以就来问一下,象他这样的,算不算强奸犯啊?能告他吗?
人
发表于 2013-07-09 09:22
向TA提问使用暴力或者其他强制手段,使女性不能或不敢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为强奸。别说前夫,即使是现任夫妻,也存在婚内强奸。
发表于 2013-07-09 09:37
向TA提问该行为涉嫌强奸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表于 2013-07-09 14:37
向TA提问由于两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互相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前夫违背其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注意保留相关的物证。
发表于 2013-07-10 23:08
向TA提问属于强奸,应该报警。
发表于 2013-07-09 15:06
向TA提问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同事的前夫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犯罪。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你的同事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表于 2013-07-09 08:56
向TA提问违背女性意志的性行为构成强奸,应当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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