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投资入股时,对方说定的是就算了亏本也会还返最初的投入资金的,并且双方有签订协议的,但是现在要收回投资资金时对方却说不行,要赔大家都要一起赔的,赚钱也一样大家一起赚,请问这样协议还有法律效益吗?
人
发表于 2013-10-05 10:28
向TA提问如果不是以成立公司为目的的投资入股协议,亏本返还这样的约定实质属于借贷协议,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投资入股成立的是公司,则这样的约定无效,等于抽逃出资,法律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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