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进这个公司之后一直兢兢业业。可是前段时间因为工作问题和上司经理起了矛盾。然后经理就投诉我说工作不认真什么的,现在要强行解除我合同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8-13 09:12
向TA提问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发表于 2013-08-13 09:43
向TA提问你好,公司的这个理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如公司要强行解除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其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二倍即二十四年。
发表于 2013-08-13 13:59
向TA提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作为职工可以有两种选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发表于 2013-08-13 14:02
向TA提问公司如果和职工协商同意,也可以按第46条办理: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发表于 2013-08-12 21:30
向TA提问劳动仲裁。
发表于 2013-08-13 07:18
向TA提问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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