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现在在湖北荆门工作,这今天都有雨,他早上上班的时候骑电动车为了躲一只小狗摔倒了小腿骨骨折,现在在医院,需要动手术,想问这样的情况算是工伤吗?
人
发表于 2014-01-08 17:32
向TA提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您朋友的情形,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