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叔叔因为常年在外做生意,已经在外面买房买车,看到我没房住就把老家一套老房子赠与,已经公证过了,但是还没过户,请问这样的话如果对方反悔了能要回去吗?
人
发表于 2014-04-17 10:00
向TA提问你好,一般情况是不可以.但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另外,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要撤销赠与也应当进行公证撤销.
发表于 2014-04-17 13:55
向TA提问您好!建议您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如果房管部门不给过户,您可以起诉,要求叔叔协助过户。
发表于 2014-04-17 09:35
向TA提问你好!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公证过的赠与,是无权撤销反悔的。
但是还是建议你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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