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最近引进了一批新人。。。他们入职没多久后,我公司就发现了一名员工,他经常违反公司制度,而且时常引起公司其他的员工的不满。我们公司就把他给辞退了。那个员工因此到我们公司大吵大闹,要求我们赔偿他。。。对此我们公司应该给他赔偿吗?能不能报警抓他?
人
发表于 2014-02-12 09:57
向TA提问(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前二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补偿。
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无论其是否应当获得辞退补偿,都不应该吵闹以影响贵公司正常运作,否则您可以报警处理。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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