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资未发的相关问题。我现在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但是当时工作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三个月了,但是老板现在都还没有给我工资,拖欠了这么久,我向老板讨老板说再过段时间,可是到现在都还没给。请问,以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10-29 10:27
向TA提问首先,虽然你与单位之间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
其次,针对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单位履行向你支付工资的义务。
最后,你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工资报酬,同时要求单位支付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以及因单位存在法定违法情节导致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