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贩卖沙砾的,就是河道沙砾,可以防止水位过高毁了村子或者是田地,我们那个时候签了合同,还签了使用地点交接地点,还有使用期限。我们总的成交的价格是十万块,当时的约定是,只要对方不损坏油路,那我就有义务要帮我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纠纷保证他可以顺利的运输,如果有政府禁止使用的话拿是我的问题我负责,然后使用的时候按照我制定的地点,我不许转卖他人,他不许损坏河岸的树木等这些细则的规定我想说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河北-衡水 发表于:2013-08-1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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