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当时我是跟我母亲。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父亲再婚了,并且新婚之后他有一个孩子,不过这么多年来,我父亲一直都有付我的生活费和学费。那我父亲重组家庭后,我有财产继承权吗?
人
发表于 2013-10-06 13:37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作为继承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前提下,有财产继承权。
发表于 2013-10-06 14:08
有
发表于 2013-10-07 11:30
你的财产继承权与你父亲的婚姻状况无关,无论其再婚与否,你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遗嘱继承的情况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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