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位亲戚今年才17岁和一个14岁的女的再起已经快2年了,一直处于同居状态,这样的话是否犯罪?我听说只要和14岁一下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属于强奸是吗?
人
发表于 2013-08-14 10:45
向TA提问你好,根据刑法:“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你的亲戚已经涉嫌构成强奸罪。但也不是只要是和14岁一下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属于强奸。应当区别对待。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但你的亲戚与幼女同居了快2年了,肯定是知道该女是属于幼女,而不可能确实不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故此,你的亲戚不适用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仍然构成强奸罪。
发表于 2013-08-14 15:44
向TA提问如果对方不满14周岁,则认定为强奸。
发表于 2013-08-14 10:40
向TA提问未成年人之间恋爱关系,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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