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酒吧喝酒的时候认识一个17岁的女孩,与他相谈甚欢。当晚就发生了关系,都是自愿的。可是他父母知道后就要告我,我会被判罚吗?
人
发表于 2014-03-26 14:06
向TA提问未满十四岁,无论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触犯刑法。 17岁,如果双方系自愿,自不属于犯罪,不会被判刑。
发表于 2014-03-26 16:48
向TA提问未满十四岁,无论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触犯刑法。
发表于 2014-03-26 17:44
向TA提问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
发表于 2014-03-26 18:31
向TA提问不构成犯罪
发表于 2014-03-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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