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祖屋两套房子,当时已经把一套房子分给我们家,然后爷爷自己住一套房子,爷爷住的那一套是给两个姑姑分配的,但是现在爷爷去世了两个姑姑想把两套房子三个人一起分配,请问可以吗?
人
发表于 2014-01-17 10:27
向TA提问你好,要看具体情况确定.如你爷爷在时就写清楚房子怎么分,那可以认为是你爷爷立下了遗嘱,在其死亡时则按照遗嘱继承处理.那是不可以再重新分的.如你爷爷只是说该房子给你们,并没有写下来,也没有办理该房子的过户手续,则你爷爷死亡时则按照法定处理,现在便可以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发表于 2014-01-17 13:28
向TA提问这种情况,遗产的分配要考虑房屋产权的归属,看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全都在爷爷名下,姑姑的要求也是对的,但不一定要三人平均分配,也要考虑谁对老父亲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
发表于 2014-01-18 09:02
向TA提问无遗嘱则继承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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