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和妹妹被法院判决对房子的共有权,但是对这个概念一点也不清楚,到底什么才是共同拥有权呢,在法律上是怎么介定的呢,有什么明确的闯述没?
人
发表于 2013-12-26 11:13
向TA提问在法律上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1 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2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之外,随时可要求分割共有物。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3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需获得共有人过半数同意或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而对共有物的一般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则可以单独进行。在共同共有中,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4 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而共同共有中,则没有应有部分的处分可言。5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按份共有就其性质而言,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家庭等共同关系,因此其共有关系具有短暂性;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存续期间较长。
发表于 2013-12-26 10:15
向TA提问共有所有权亦称“共用部分持分权”或“持分共有所有权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结构中之一“物法性”要素,其与另一“物法性”元素一专有所有权共同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之“两个灵魂”:共同性灵魂和单独性灵魂。依学者通说,所谓共有所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之规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发表于 2013-12-26 11:01
向TA提问你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就是共有所有权。在法律上又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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