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在结婚后买共同买了套房子,当时是以男方的名义贷款的。现贷款余额还是由男方在偿还。现在我跟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和,决定要离婚。想问下离婚后这房子的归属在法律上是否有什么规定?之前已经跟他协商过离婚后房子还归我,如果要这样的话,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什么手续?以后如果房子升值了,他是否有权可以获得升值的这部分利益?
人
发表于 2014-01-20 13:45
向TA提问你好,该房子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协商该房子归你,你们应当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办完了过户手续后该房子就是属于你个人的.之后该房子不管升值还是贬值都与他无关.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